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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谁在为文华财经外盘业务“接单”

随着“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境内外资本市场连通机制出现,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投资的渠道正在逐步拓宽。但对于灰色地带的外汇买卖和境外证券投资,监管依然保持着高压态势。

不过,在市场需求和利益驱使共同作用下,一些公司仍然以外盘为诱饵,大肆招揽境内投资者,进行所谓海外原油、指数期货等交易。去年以来被监管重拳打压的现货代理商也纷纷转型外盘,其中的监管风险和金融风险不容忽视。

第一财经记者经调查了解发现,上海文华财经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文华财经”)作为一家在创业板排队IPO的拟上市公司和常用期货行情交易软件商,利用品牌知名度和层层代理商网络,联合其境外关联公司香港中一期货公司,为境内个人从事外盘交易提供渠道,并有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嫌疑。

外盘搭台 关联方牵线

文华财经的主打产品之一赢顺云行情交易软件(下称“赢顺云”)是一款市场上常见的外盘交易软件。境内投资者可以使用赢顺云买卖纽约、芝加哥、伦敦、香港等地期货交易所挂牌的原油、贵金属等大宗商品和金融指数期货。

客户使用赢顺云进行外盘交易时,需要在系统中选择期货公司,香港中一期货(下称“中一期货”)或者新西兰国王金融,再输入资金账号和交易密码就可以下单了。

表面上,文华财经只是提供客户端软件,但记者向代理商了解到,投资者通过客户端软件下单的所有交易最终只能在中一期货完成结算。文华财经更多是扮演了平台的角色,把中间流程交给第三方代理商和软件商。

资料显示,中一期货2011年在香港成立,2013年取得香港证监会期货合约交易牌照。其既是文华财经的客户,也是其关联公司。文华财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尚守哲持有中一期货90%的股权,中一期货另一名股东是曾任新加坡交易所交易总监的戴荣志(TEY Eng Chee)持股10%。

今年4月,证监会曾对文华财经申请创业板上市的材料进行反馈,监管者要求文华财经逐笔说明与中一期货之间关联交易的的原因及合理性,解释是否存在成本费用分担或利益输送的情形。

文华财经的招股书(预披露申报稿,下同)显示,中一期货主营国际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文华财经为其提供软件技术服务。中一期货2014年时业务刚刚起步,当年营收-0.18万港币,亏损302万港币;2015年上半年营收增至22.14万港币,但仍亏损155.3万港币。不过,2016年该公司业绩大幅提高,营业收入达到3860万港币,净利润1324万港币。

今年10月26日,中一期货曾发布声明称,目前没有分公司或授权代理在内地办理业务。但实际上,中一期货相当一部分收入来自境内。

文华财经在招股书中称,公司唯一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与中一期货之间,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和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文华财经向中一期货提供交易结算软件及技术支持服务,销售收入均为28.3万元,占当期营收分别为0.41%和0.32%。

不过,有代理商向记者介绍,使用文华财经软件进行外盘交易最终都必须在中一期货结算,中间由代理商网络在境内开发客户。新西兰国王金融就是中一期货的一级代理商。

“国王”的背后

在新西兰确实有一家也叫做国王金融(Kings Finance)的公司,成立于2006年。但是这里所讲的国王金融非彼国王金融。

为文华财经做代理的国王金融实际名称叫做鼎金世纪(新西兰)管理有限公司(Dingjin century NZ Management Limited,下称“鼎金新西兰”),成立于2016年7月,实际办公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是鼎金世纪(香港)管理有限公司(Dingjin century HK Management Limited,下称“鼎金香港”)的全资子公司。经记者调查了解,鼎金香港成立于2015年12月,是美国全国期货协会在册会员;另外,鼎金新西兰拥有新西兰金融服务商(FSP)的牌照。

通过“文华财经—中一期货”渠道能交易的外盘品种有美原油、美黄金、天然气、美豆、美玉米等9种商品期货,以及大小恒指、迷你标普500、小型纳斯达克指数、新华富时A50、日经平均指数225、德国DAX指数等10种股指期货和外汇期货。

国王金融是中一期货的一级代理商,并不直接面向终端客户,其下有二级代理商200多家,由他们开发境内个人投资者。而且,中一期货并不只有一家一级代理商,还在招募其他一级代理商。

记者调查了解到,做国王金融的代理商门槛不高,只要注册了公司,另外需要交10万元保证金,如果在两个月考核期里达到每月5000手合约的交易量就能得到返还。二级代理商并不需要对投资者进行培训,只要做好风险提示并保留录音就行。

“我们从2015年开始做外盘,现在2年多了。现在外盘客户只有20万,中国(内地)目标客户有2亿,空间很大。”一位国王金融客户经理向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中一期货二级代理商下面可能还有三级代理商、四级代理商,呈网状结构。这些代理公司通常没有金融牌照或期货从业资质,相当一部分是由现货交易商转型而来。

近期,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称,部分外汇理财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往往声称自己受权威机构监管,或宣称拥有授权。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外汇交易监管机构有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美国期货业协会(NFA)、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除此之外的一些国家和地区也会颁发相关牌照,但监管效力较低。

今年以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级联席会议在全国范围掀起对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重拳打击,各类违规现货平台纷纷关停,部分平台会员单位、代理会议转向外盘代理,获客方式与现货代理如出一辙。

今年11月1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互金协会”)发布风险提示称,境内机构和境外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为境内客户提供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均属于违法行为。

互金协会表示,社会公众应认清非法金融交易活动的本质,自觉抵制高收益诱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违法违规交易,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自身财产损失,如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反映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外盘交易风险重重

表面上看,文华财经只提供行情交易软件,但实际上,代理商往往以文华财经和中一期货的名义招揽客户,而所有通过软件的交易都必须最终在文华财经的关联公司中一期货完成结算。客户资金设在一级代理商的子账户下,一级代理的总账户设在中一期货。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一级代理商向文华财经缴纳每年90万元的软件服务费,向中一期货缴纳交易手续费,每笔3万手以上3.5美元一手,低于3万手的4美元一手,同一合约一买一卖算两手。

个人投资者的交易手续费成本更加高昂。以美原油为例,一手美原油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二级代理商收取客户手续费高达60-80美元一手,其中交给国王金融40美元。

为了规避监管风险,文华财经只提供投资者能看到的前台软件,处于灰色领域的中台软件由第三方软件公司提供,系统后台接到中一期货。中台软件收费按每手0.25美元标准,这些成本最终都转嫁到投资者身上。记者了解到,目前,文华财经已向北京风软技术有限公司的MegaTrader等产品开放了接口。

风软软件功能丰富,能为代理商提供分账户系统,出入金,设置手续费、保证金甚至汇率参数,通过软件,代理商还能够实施监控所有客户订单、资金明细,甚至采取强制平仓。

中台软件往往还有配资功能,如果觉得境外交易所十多倍的杠杆不过瘾,可以设置参数,把杠杆放大到100倍、500倍甚至更高。

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对第一财经表示,面临如此高的交易杠杆,投资者的风险极大。一些软件虽然宣称引入国际交易所行情,但是报价可能具有极大的欺诈性,客户成交价格存在人为作弊可能。

“只需要在个别时点使行情或价格K线呈现异常,便可击穿客户。而在交易规则中,已事先和投资者约定,由于电脑软件系统不稳定、网络不完善等风险,应由客户承担。并且交易资金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托管。”他告诉记者。

外盘交易还被夹在两大风险之间,一是外汇资金监管风险,二是资金是否真实进入交易所的欺诈风险。多位了解交易的人士向记者透露,在文华财经软件提供的外盘交易体系中,客户入金均为人民币,这些资金大部分都没有进入境外交易所,而是由一级代理商轧差,抵消买单和卖单之后,以“内保外贷”的方式兑换成外币在中一期货下单。

随着QDII、“沪港通”、“深港通”等境内外资本市场连通机制出现,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投资的渠道正在稳步拓宽。而对于灰色地带的外汇买卖和境外证券投资,监管者仍然保持着高压的态势。

12月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了6家银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违规办理购付汇业务,要求银行尽职审查贸易真实性,审查跨境贷款的来源和用途。

就文华财经软件所提供的外盘交易,有接近外汇局的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正常渠道换汇时要写明原因,如果写炒期货炒外汇肯定不行,所以这种要么违规了,要么根本没换汇进行实际交易,就是骗人的。”

山鹰国际不超19.7亿定增终止 保荐机构为方正承销保荐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2日讯 今日,山鹰国际(600567.SH)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2.48元,跌幅1.59%,总市值114.48亿元。

昨日晚间,山鹰国际披露了关于终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司于昨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关于终止的原因,山鹰国际表示,为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综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与股权融资时机的协同等多方因素,经与中介机构及各利益相关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公司与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代表浙江泰欣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与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泰欣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与浙江泰欣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据协议第六条的约定,自行终止。

2022年8月13日,山鹰国际发布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9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浙江泰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实业”)。泰欣实业已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以现金方式认购。泰欣实业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全资子公司,因此,发行对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2年5月9日),发行价格为2.3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由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36元/股调整为2.25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875,555,555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8.97%,未超过30%。

截至预案签署日,泰盛实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297,936,6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12%。吴明武持有泰盛实业65.36%的股权,吴明武配偶徐丽凡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莆田天鸿木制品有限公司持有泰盛实业10.49%的股权,二人合计持有泰盛实业75.84%的股份,因此,吴明武和徐丽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泰欣实业,泰欣实业系泰盛实业全资子公司。发行完成后,泰盛实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吴明武和徐丽凡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同日,山鹰国际披露的关于调减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股份数量的公告显示,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谨慎考虑,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由200,000.00万元调整为197,000.00万元,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888,888,888股调整为875,555,555股。

山鹰国际于2022年8月15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显示,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吴成铭、陈瑜。

阳谷华泰净利连降2年3季 买实控人旗下资产改现金方式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5日讯 阳谷华泰(300121.SZ)1月1日披露了关于继续磋商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及终止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公司原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海南聚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传华、武凤云、阳谷霖阳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阳谷泽阳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聊城惠鲁睿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聊城昌润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聊城睿高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保乐(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波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9.6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阳谷华泰表示,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重组工作。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变化,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判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基于坚定践行公司向化学新材料领域延伸的发展战略和对标的公司发展前景的持续看好,公司将与相关方另行磋商以现金方式取得标的公司部分股权,具体交易事项协商一致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阳谷华泰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显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亚正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第A15-0003号),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取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最终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波米科技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4,304.25万元,增值额为134,215.27万元,增值率为1,330.32%。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为143,790.84万元。

按照2024年半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2024年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7.09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141,965,563股。

本次交易拟使用募集资金48,392.92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的项目建设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等。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一王传华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之一海南聚芯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传华持有合伙份额且能够控制的合伙企业,交易对方之一武凤云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传华之配偶,均系上市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本次其他交易对方均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传华。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海南聚芯持有标的公司62.26%股权,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王传华直接持有标的公司18.52%股权,通过海南聚芯间接控制标的公司62.26%股权,合计控制标的公司80.78%股权,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2年至2024年,阳谷华泰营业收入分别为35.17亿元、34.55亿元、34.3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15亿元、3.04亿元、1.9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5.05亿元、2.96亿元、1.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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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前三季度,阳谷华泰营业收入为25.80亿元,同比增长1.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亿元,同比下降13.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5亿元,同比下降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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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银河期货有限公司16.6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苏皇金融期货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皇金融”)持有的银河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期货”)16.68%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公司与苏皇金融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苏皇金融期货亚洲有限公司持有银河期货16.68%股份并签署买卖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39,424,161元收购苏皇金融期货亚洲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银河期货有限公司16.68%股权,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签署协议等后续工作。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全资持有银河期货。

2、苏皇金融持有银河期货16.68%股权,银河期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苏皇金融为公司的关联方。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苏皇金融持有银河期货16.68%股权,银河期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苏皇金融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苏皇金融的基本情况如下:

2、2018年6月30日,苏皇金融资产总额为港币30,761万元、资产净额为港币30,761万元;2018年1-6月,其净利润为港币3,412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类别为收购股权。本次交易标的为苏皇金融持有的银河期货16.68%股权。银河期货的基本情况如下:

银河期货拥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及郑州商品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结算会员资格,拥有提供综合的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服务和基金销售的资格。银河期货的期货经纪服务覆盖国内所有的商品期货(如铜、螺纹钢、大豆、玉米、小麦、棉花、白糖、橡胶、黄金等)和金融期货(如股指期货)。银河期货目前开展的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包括风险管理顾问、研究分析以及拟定期货交易策略等服务。

(二)权属情况

1、截至目前,银河期货的股东包括公司(持有银河期货83.32%股权)与苏皇金融(持有银河期货16.68%股权)。

2、苏皇金融持有银河期货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主要财务情况

银河期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全资持有银河期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五)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本次交易价格将以财政部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苏皇金融所持银河期货股权,有利于银河期货整体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持其稳健向好的发展态势,有利于发挥银河期货在公司整体业务协同发展战略中的积极作用;使公司在获得股东回报的同时,巩固资本市场地位,增强品牌影响力。

五、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苏皇金融期货亚洲有限公司持有银河期货16.68%股份并签署买卖协议的议案》,全体董事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审议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苏皇金融期货亚洲有限公司持有银河期货16.68%股份并签署买卖协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①相关资料齐全,关联方确认准确,交易事项界定清楚,交易定价政策明确。②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③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苏皇金融期货亚洲有限公司持有银河期货16.68%股份并签署买卖协议的关联交易审核意见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