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套期保值

外汇掉期交易的作用是什么?包含哪些内容?

因为掉期交易是利用不同的交割期限进行的,可以避免汇率随时间变动而发生的风险,对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以进出口商为重的;

1.有利于进出口商的套期保值

比如,英国出口商与美国进口商签订4个月后以美元支付的合同。这意味着四个月后,英国出口商将获得一笔即期出口美元。此期间,美元汇率下跌,该出口商将承担风险。为保证这笔贷款的保值,该出口商可在交易完成后立即卖出4个月等价远期美元,以保证在4个月后以本币计值的出口收益不会因汇率变动而受到损失。除了进出口商外,跨国公司还经常使用对冲工具,以保持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的外汇资产和债券的国内价值不变。

从本质上讲,套期保值和掉期交易没有区别。由于两笔交易在套期保值期间是不同的,这就是掉期交易的确切含义所在。所有利用掉期交易的人都能获得套期保值的好处。但是在操作上,掉期交易和套期保值还是有差别的,也就是说,两笔交易的时间和金额可以是不同的。

有价证券投资者

有利于证券投资者进行货币兑换,规避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

互换交易能让投资者将闲置的资金转换成所需的资金,并利用这些资金来获取收益。实际上,许多公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利用这一新的投资工具进行短期对外投资,在进行这种短期对外投资时,它们必须将本币兑换成另一国货币,然后再调到投资国或地区,但当资金回收时,可能会出现汇率下跌,从而使投资者蒙受损失,为此,要利用期交易来避免这种风险。

优惠银行

3.有利于银行消除单独与客户进行远期交易所带来的汇率风险

互换交易可以消除银行与客户分开进行远期交易所带来的汇率风险,平衡了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的交割日结构,使银行资产结构合理化。以某银行为例,为避免风险,在购买了客户6个月期的100万远期美元后,平仓后,必须再次卖出和交割日期相同的等量远期美元。但是在银行同业市场,直接出售单独的远期外汇是很困难的。于是银行就采取了这样一种做法:在即期市场先卖出100万即期美元,然后再做相反的掉期买卖,即买进100万即期美元,同时也卖出100万远期美元,期限也为6个月。因此,即期美元一买一卖相互抵消,银行实际上只卖出了6个月的远期美元,轧平了出现在与客户交易中的超买现象。

监管趋严!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违规减持,业内呼吁严管上市公司套期保值

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证监会 规避监管_头寸百分之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叶青 北京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衍生品市场,11月17日证监会发布《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这是证监会继今年3月后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表示,期货行业内对《办法》的出台比较支持和赞同,认为有利于规范衍生品市场发展,树立市场信心。

作为一部统一规范衍生品市场的规则,《办法》坚持功能监管、统筹监管、严防风险等原则,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要求,加强衍生品市场行政监管。完善监管规则,严厉打击以衍生品为“通道”规避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行为。加强跨市场和跨境监测监控,严防风险。

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引关注

由于衍生品交易较为复杂,证监会进行二次征求意见,也充分说明监管部门严谨的态度。未来随着《办法》的出台,衍生品市场将迈入统一监管时代,不仅可以消除监管差异和监管套利,而且提升市场透明度,更好发挥期货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在此次《办法》中,要求对于衍生品交易实行账户实名制,明确交易者进行衍生品交易,应当持有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以本人名义申请开立交易账户。禁止交易者向他人出借交易账户或者借用他人交易账户。”华融启明总裁助理黄奇文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黄奇文表示,在衍生品实名制下,对于衍生品市场监管重要意义,在场内衍生品市场监管中,已经得到充分运用。2017年以前,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最多的类型是操纵期货合约,通常操作为借用、租用或者使用自身实际控制的账户组连续交易或者进行自买自卖交易,以此来控制某一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

“2018年以后,通过衍生品实名制,进行穿透式监管,由专门的监控中心负责实控账户报备的集中管理,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从而强化实控账户管理制度,有效降低了此类违规交易行为。”黄奇文表示。

对于场外衍生品市场,在衍生品账户设立阶段,可以帮助衍生品经营机构衍生品经营机构履行交易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全面了解交易者情况,审慎核查交易者真实身份和交易目的,开展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在市场操作阶段,可以加强交易者身份穿透核查,进行仓位和保证金监控、市场违规行为预警;在风险处理阶段,可以明确损失,落实责任。

2022年8月1日,《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实施,并将衍生品交易纳入了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单一协议、终止净额结算、交易报告库等衍生品交易基础制度。为加强衍生品市场监管,促进衍生品市场健康规范发展,证监会认为有必要在部门规章层面出台一部统一规范衍生品市场的规则。

“此次《办法》对交易和结算的第二章,修改增补较多。很显然,近10年的期货试点业务中曝露出的经营风险,使得监管层更加注意到了衍生品市场的交易风险和结算风险。由于衍生品交易是交易对手之间的交易,与传统期货公司的经纪业务,有本质上的区别。”期货业资深人士王勇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勇表示,期货交易是中央对手盘的交易和结算,风险集中在交易所。但是衍生品主要是交易对手无法结算或履约清算的风险,而且这个风险不在交易所,而是在交易对手方。因此,经营机构从展业开始,到交易结算,其业务运行、合规控制、风险管理都与期货经纪业务不同。30经纪业务积累的经验,多数无用武之地。

LME电镍合约事件,缘于某山集团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大量场外衍生品合约,但是交易对手最终把风险送进了交易所。而且,某山集团的交易对手几乎全部是国内外著名的大银行。为此,《办法》中不仅对交易结算保证金做了较多的修改,还增加了经营机构的分级管理,增加了禁止性条款,增加了对交易所和结算机构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条件。在《办法》中,主要增加了对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的条款。

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违规减持

据了解,修改完善后的《办法》共八章,具体涉及50条规则,主要对衍生品交易和结算、禁止的交易行为、交易者、衍生品经营机构、衍生品交易场所、衍生品结算机构、衍生品交易报告库、衍生品行业协会等进行了规范。其中,明确要加强跨市场监管针对个别市场主体以衍生品为“通道”规避监管的问题。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前有市场主体以衍生品为“通道”规避监管的问题,例如通过衍生品交易规避举牌要求,规避减持、限售规则,以及通过衍生品交易进行违反诚实守信原则、欺诈投资者的行为等。据了解,此次证监会在《办法》中都作了完善。

具体包括如下方面:

一是完善期货持仓限额和大户报告制度。《办法》规定,在实施期货市场的持仓限额和大户报告制度时,应当按照期货交易场所的规定,将同一或相似标的的期货持仓与衍生品持仓合并计算,以防范通过衍生品交易规避场内监管规则的行为。

二是完善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办法》规定,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收购等活动中,应当按照证券交易场所的规定,将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票与衍生品持仓合并计算。

三是完善短线交易监管。《办法》规定,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实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

四是完善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监管。《办法》规定,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实施内幕交易或者市场操纵。

五是完善减持、限售规则。《办法》规定,“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规避股份减持、限售规则”。

六是《办法》还规定,禁止衍生品经营机构与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所持股份有限售或者减持限制的股东开展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上市公司股东不当减持和变相减持,是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被制度过分强调,以及权利义务不平衡造成的结构性问题。改变这一状况,需要改革证券市场的制度,衍生品交易不是减持的原因,衍生品交易也无法堵住公司股东不当减持的结构性问题。”期货业资深人士王勇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勇表示,利用衍生品交易变相减持,本质上是监管套利的寻租行为,全球市场上都会偶尔发生,但不构成资本市场的现象。监管套利是法规自身的制度性设租漏洞引起的,在同一个主权经济体内,制度性寻租不是监管不可解决的问题,跨主权经济体的制度性寻租寻租空间,有一定的解决困难。

与此同时,期货业资深人士景川也对记者表示,《办法》充分体现了依法依规监管的基础上,促进衍生品市场的稳健发展的原则,重点在于可操作性以及可落实。对于完善基本原则规定、经营机构定义的吸收采纳,是为了进一步厘清衍生品的特性属性,避免歧义,特需经营机构的准确定义,规范经营机构的行为。

“在新合约报告、履行保障规则以及对冲交易信息报送则充分体现衍生品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交易所、期货公司以及交易者的行为,为市场提供公开、透明的投资环境。在此基础上,加强客户的隐私保护、完善有关表述则体现了市场公开与客户信息保密的一致性,避免信息泄露给投资者造成交易损失以及市场异动。”景川称。

业内呼吁对上市公司套期保值监管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还建立了相关制度,以加强对衍生品经营机构的监管。首先是明确准入门槛,列举衍生品经营机构的资格申请条件;明确可以对衍生品经营机构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其次明确了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要求不得通过衍生品交易违规持有证券、基金份额、期货权益。

与此同时,随着近年来产业参与期货套保越来越多,杭州数期科技总经理胡晓辉对《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已经公告参与期货套保的上市公司已经有一千多家。期货交易品种涉及到到国民经济的主要工农业产业,和部分金融行业,相关行业对期货行业影响力越来越大。一方面是相关行业主体参与期货要受到到期货监管部门监管检测;二是现货行业大量参与之后,一些新型的操纵市场方式,要被限制。

根据2023年上半年对国内上市公司发布套期保值公告的跟踪分析,国内约有1000家上市公司参与套期保值,对冲的风险类型主要是在三个方面,商品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对此,黄奇文表示,其中,最主要的是汇率风险,共有856家公司的套保相关公告中提及汇率风险对冲。

黄奇文表示,2023上半年使用场外套保工具的上市公司有872家,使用场内套保工具的有326家。公告中明确提及使用远期作为对冲工具的最多,为825家。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上市公司企业参与套期保值的最大需求,是通过银行机构采用远期工具对冲汇率风险。

“目前,国内企业开展外汇风险管理的机构是银行,同时部分企业也通过境外设立操作账户的方式,通过国际市场开展外汇风险保值操作。外汇衍生品作为国际最大规模的衍生交易品种,外汇风险作为上市公司最主要的风险管理类型,并不在证监会依法监管的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内。建议监管机构将外汇衍生品管理纳入监督监管范畴。”黄奇文称。

瑕疵资产制度建设需重视

此外,王勇也建议,第七条“衍生品交易场所组织开展衍生品交易,调整合约品种范围、合约结构或者交易方式,应当按照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可修改为“衍生品交易场所组织开展衍生品交易,创设新合约或者调整合约品种范围、合约结构或者交易方式,应当按照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增加“创设新合约”。

其理由是,由于《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是一部行政许可法规,而经营机构自主创新能力的体现,是衍生品交易合约的创设。所以经营机构自主创新的合约创设,不列入监管,经营机构的自主创新能力就无法在经营中体现出来。

另外,王勇也建议,第十条“衍生品经营机构应当遵守衍生品行业协会的履约保障规则,明确保证金的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理”之后,可增加两款,分别为“衍生品经营机构应当遵守衍生品交易的单一协议原则、瑕疵资产原则和净头寸结算原则”“衍生品经营机构交易过程中改变交易方法和结算方式的,应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反瑕疵资产原则和净头寸结算原则”。

由于单一协议原则、瑕疵资产原则和净头寸结算原则是衍生品交易的三大基石。查阅已经审毕和在审的试点业务期间发生的衍生品交易纠纷,无一不是在这三大原则的或签约或履约过程中,发生的风险。

而经营机构比较集中的问题是,履约中为了规避监管不签署结算变更的补充协议;履约中不按照单一协议原则签署交易确认书而按照经纪业务方法直接结算;改变交付资产的结构但是却不签署补充交易协议,也不核对签署交易确认书。这都是在履约过程中对单一协议原则的违悖和漠视,最终引起纠纷。

与此同时,王勇表示,瑕疵资产原则是经营机构在衍生品交易履约中,最漠视的原则。当衍生品交易的一方出现可能的违约和信用问题后,经营机构应该按照瑕疵资产原则的合同约定,与对手方确定结算的价位和结算量,然后按照双方确定的价格和数量,以轧差后的净头寸平仓。

因为经营机构不是做经纪业务的,不能按照经纪业务的风险处置方式平仓了结。按照经纪业务风险处置处置衍生品业务,不但不能平息风险,反而会挑起经济纠纷。所以,建议在第十条第一款下增加两款。

证券投资品种——金融衍生工具

1、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金融衍生工具具有四个显著特征:

(1)跨期性。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双方通过对利率、汇率、股价等因素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一定条件进行交易或是否交易的合约。无论是哪一种金融衍生工具,都会影响交易者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或未来某时点上的现金流,跨期交易的特点十分突出。

(2)杠杆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一般只需要支付少量的保证金或权利金就可签订远期大额合约或互换不同的金融工具。

(3)联动性。这是指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与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紧密联系、规则变动。

(4)不确定性或高风险性。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后果取决于交易者对基础工具(变量)未来价格(数值)的预测和判断的准确程度。基础工具价格的变幻莫测决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亏的不稳定性,这是金融衍生工具高风险性的重要诱因。

2、金融衍生工具的种类有哪些?

金融衍生工具可以按照基础工具的种类、风险-收益特性以及自身交易方法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分类。

(1)根据产品形态分类,金融衍生工具可分为独立衍生工具和嵌入式衍生工具。

(2)按照交易场所分类,金融衍生工具可分为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和OTC交易的衍生工具。

(3)按照基础工具种类分类,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划分为股权类产品和衍生工具、货币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以及其他衍生工具。

(4)按照金融衍生工具自身交易的方法及特点分类可分为金融远期合约、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和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

3、什么是金融期货?

金融期货是期货交易的一种。期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集中的交易所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所进行的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金融期货是以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为基础工具的期货交易。

4、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有哪些?

金融期货交易有一定的交易规则,这些规则是期货交易正常进行的制度保证,也是期货市场运行机制的外在体现。

(1)集中交易制度。金融期货在期货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

(2)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所设计、经主管机构批准后向市场公布的标准化合约。

(3)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为了控制期货交易的风险和提高效率,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经纪公司必须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结算保证金,而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后都要通过经纪人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4)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所是期货交易的专门清算机构,通常附属于交易所,但又以独立的公司形式组建。结算所实行无负债的每日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制度。

(5)限仓制度。限仓制度是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防范操纵市场的行为,而对交易者持仓数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6)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有关开户、交易、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情况,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并判断大户交易风险状况的风险控制制度。

(7)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及断路器规则。为防止期货价格出现过大的非理性变动,交易所通常对每个交易时段允许的最大波动范围作出规定,一旦达到涨(跌)幅限制,则高于(低于)该价格的买入(卖出)委托无效。

5、金融期货的种类有哪些?

按基础工具划分,金融期货主要有三种类型: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权类期货。

6、金融期货的有哪些基本功能?

金融期货具有四项基本功能:

(1)套期保值功能。利用金融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就是通过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建立相反的头寸,从而锁定未来现金流或公允价值的交易行为。

(2)价格发现功能。价格发现功能是指在一个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期货市场中,通过集中竞价形成期货价格的功能。

(3)投机功能。与所有有价证券交易相同,期货市场上的投机者也会利用对未来期货价格趋势的预期进行投机交易,预计价格上涨的投机者会建立期货多头,反之则建立空头。

(4)套利功能。严格意义上的期货套利是指利用同一合约在不同市场上可能存在的短暂价格差异进行买卖,赚取差价,称为跨市场套利。

7、什么是金融期权?

金融期权是指以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为基础工具的期权交易形式。

8、金融期权有哪些特征?

与金融期货相比,金融期权的主要特征在于它仅仅是买卖权利的交换。期权的买方在支付了期权费后,就获得了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即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时间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向期权的卖方买进或卖出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但并没有必须发行该期权合约的义务。期权的买方可以选择行使他所拥有的权利;期权的卖方在收取期权费后就承担着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该期权合约的义务。即当期权的买方选择行使权利时,卖方必须无条件地发行合约规定的义务,而没有选择的权利。

9、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区别在于:基础资产不同。交易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履约保证不同。现金流转不同。盈亏特点不同。套期保值的作用与效果不同。

10、金融期权有哪些类型?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金融期权划分为很多类别。

(1)根据选择权的性质划分,金融期权可以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2)按照合约所规定的履约时间的不同,金融期权可以分为欧式期权、美式期权和修正的美式期权。

(3)按照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不同,金融期权可以分为股权类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等。

11、金融期权的基本功能是什么?

金融期权与金融期货有着类似的功能。从一定意义上说,金融期权是金融期货功能的延伸和发展,具有与金融期货相同的套期保值和发现价格的功能,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控制风险的工具。

华鹏飞: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5)049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

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

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额度。

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为推动公司国际物流及供应链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

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

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资金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以

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经营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和防范

外汇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相关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衍生

品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额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投资事宜。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

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

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

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本外币资产、负债为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

交割期间需与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目时间相匹配。

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

交易。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认为:为推动公司国际物流及供应链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规避外汇市

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资金在不超过3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额度的使用期

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

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额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投资事宜。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的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

外汇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与外汇收支情况紧密联系,以降低外汇汇

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公司应对外

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防范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值波动甚至产生亏损的市场风险。

由于内控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

低,但仍可能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合同条款等信息,将可能导致损失或面临法律风

险。

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处理

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可控。

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

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

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同时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

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会计政策核算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

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经营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外汇市

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

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万顺新材(300057)拟开展2026年套期保值业务 涉5000万元铝期货及2亿美元外汇额度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万顺新材,证券代码:300057)于2025年11月12日发布公告称,为规避铝价波动及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拟在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中,铝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累计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该事项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分为铝期货与外汇两大类别,具体操作细节如下:

业务类型交易品种及范围业务规模资金来源交易场所/对手方

铝期货套期保值

仅限于铝期货品种,严禁投机交易

保证金最高额度5000万元,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自筹资金

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外汇套期保值

主要结算货币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交割期与回款期匹配

累计交易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自筹资金

经批准具备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据公告披露,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中需大量铝原材料,且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通过期货及外汇衍生工具,锁定原材料成本与外汇收益,减少铝价剧烈波动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冲击,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表示,本次业务具备可行性:一是严格以规避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交易;二是已制定《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额度审批、风险管控等流程;三是现有资金规模可支撑业务开展,不会对日常经营造成现金流压力。

公告提示,套期保值业务可能面临市场风险(价格波动)、系统风险(全球经济波动)、技术风险(系统故障)、操作风险(人为失误)及违约风险(对手方违约)等。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已采取多重防控措施:

制度保障:通过《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明确各部门权责; 组织架构:成立套期保值领导小组,配备专业团队负责决策、操作与风控; 市场监测:实时跟踪铝价及汇率走势,动态调整操作策略,确保套期保值效果与实际经营需求匹配。

本次议案经公司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会议时间将另行通知。

公司同时披露,备查文件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者可查阅相关文件了解详细内容。

(完)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